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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安全事故查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研究拟订药品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2、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3、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授权,组织协调全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5、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初审新药、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以及有关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注册,审批医疗机构配制制剂。

  6、负责药品的再评价、不良反应监测,提出地方淘汰药品品种;负责药品临床研究基地的初审。

  7、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核发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生产、经营许可证;推荐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基地,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审核医疗器械广告。

  8、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经营质量、医疗单位制剂管理规范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核发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单位制剂许可证。

  9、监督检定、抽验药品生产、经营、医疗单位的药品质量,定期发布安徽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指导全省药品检验、医疗器械检测机构依法开展工作。

  10、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

  11、运用监管手段,配合综合经济部门贯彻实施医药产业政策;开展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装品安全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2、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址: http://www.a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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