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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业  部

  农业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农业的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关税调整、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各产业)的法律、法规草案。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按照中央要求,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建议;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维护国家渔业权益,代表国家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六)制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 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七)拟定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国内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兽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八)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法律法规草案,签署政府间协议、协定,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组织、监督对国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九)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及部属企业改革;监督部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权限管理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

  (十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部与食物安全相关的部门与职能:

  农业部是主管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种植养殖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农业部既是农业产业的行业管理部门,也是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农业部涉及食物安全管理的职能主要包括:拟定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国内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兽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农业部内部几乎所有业务司局都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相关。其中,市场与经济信息司是综合性协调部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菜篮子工程办公室和全国农资打假办公室设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负责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重大事项的协调、决策和工作部署。市场与经济信息司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研究提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和实施;综合协调管理农业投入品和农业各产业质量、标准、监督、认证、计量和新产品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农业质量振兴计划和农业名牌发展战略;承办农业部工业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打假”工作;协调指导全国绿色食品工作,拟定绿色食品的政策、规划,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审批发布部级标准,实施质量监督。

  畜牧业司与兽医局是在2004年从原来的畜牧兽医局分设的两个司局,与种植业司、渔业局类似,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业管理部门。农业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分行业负责制,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分散于行业之间。由于地方农业部门多,这种监管制度也易于产生多头交叉的状况。此外,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农药鉴定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等事业单位也承担了大量的具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乡镇企业局主要职责:
   (一)研究起草乡镇企业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提出扶持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乡镇企业改革;指导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布局及结构调整;协调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有关问题。
   (五)负责乡镇企业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乡镇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六)指导乡镇企业经营管理和外经外贸工作。
   (七)指导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编制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八)协调、指导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教育培训;研究拟定农产品加工业产品质量标准。
   (九)负责有关单位的业务归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社团组织的业务工作。??

  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研究提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和实施;综合协调管理农业投入品和农业各产业质量、标准、监督、认证、计量和新产品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农业质量振兴计划和农业名牌发展战略;承办农业部工业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打假”工作;协调指导全国绿色食品工作,拟定绿色食品的政策、规划,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审批发布部级标准,实施质量监督。

  种植业管理司
   1、组织起草有关种植业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制定种植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种植业质量管理工作。
   2、负责农作物种子行业管理工作。
   3、主管农药登记、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肥料登记;参与化肥、农膜的市场管理。
   4、主管植物检疫工作,组织起草植物检疫法律、法规草案和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政府间植物检疫协议文本的起草和谈判;发布进境植物的禁令和解禁令。

  畜牧业司
  负责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拟定畜禽饲养、品种改良和运输方面的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种畜禽、草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登记及进出口审批;组织拟定畜牧、草原、饲料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饲料产品标准的审批和质量监督;审核发放种畜禽、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饲料生产许可证。

  兽医局
  负责动物卫生有关工作,组织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兽药残留监控、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动物医疗、动物实验的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动物卫生标准,负责制定、发布兽药国家标准、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和残留检测标准,并组织实施;承办兽医、兽药和动物检疫多边、双边合作协议、协定的谈判和签署工作;承办我国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履约的相关工作;分析评估国(境)外有关动物卫生信息,负责发布动物疫区名单;拟定禁止进境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名录,承办发布禁令和解禁令工作。

  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负责渔业行业管理,组织协调渔业质量与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拟定渔业标准、技术规程、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生动物的防疫、渔药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渔用饲料的监督管理。

  科技教育司
  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管理与监督;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管理与监督。

  农药鉴定所
  承担全国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制定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登记试验准则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承担农药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和农副产品中农药残留量监测及农药事故的调查;办理国内外农药登记评审和发证工作等。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是国家对兽药质量进行监督、检验、鉴定的法定技术机构。负责全国兽药质量的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及检验、鉴定的最终技术仲裁;负责新兽药、新生物制品和进口兽药及生物制品注册登记质量复核检验;承担动物组织中药物残留的监督检测;承担国家兽药标准和动物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和检测方法制定、修订;承担进口检验和各种委托检验。

  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负责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的监督管理;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国际交流和合作;负责农业部农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组织制定绿色食品标准,组织和指导全国绿色食品开发和管理工作;专职管理绿色食品标志商标,审查、批准绿色食品标志产品;委托和协调地方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和环境及产品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绿色食品科研、技术推广、培训、宣传、信息服务、示范基地建设,以及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
  农业部推动有机农业运动发展和从事有机食品认证、管理的专门机构。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承担农业质量管理和奖励工作,承担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农业质量振兴和名牌战略实施、质量认证、部级新产品鉴定及生产许可证发放的技术工作;承担农业标准信息建设和产品质量监测结果的分析统计工作;负责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生物基因安全管理宣传;参与农业生物基因安全管理法规制定,组织制定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

  近年来,农业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工作进展很快。目前,农业部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主要是围绕“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而展开的,基本思路是以“菜篮子”产品为突破口,以市场准入为切入点,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2001年4月,农业部启动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2002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此外,农业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体系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重要进展。一是立法进程加快。近年来,农业部完成了《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修订,制定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管理办法,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起草工作。二是技术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认证体系的建设取得较好成效。三是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建设加强。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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